毕业生是人事档案吗?毕业生可以自己传档案吗?档案发行证明需要付费吗?关于「毕业生档案那些的事」,市人社局回答一次。
A)毕业生档案是描述和反映毕业生政治面貌、学习经历、思想表达及家庭状况、奖惩记录等的综合性材料,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用人单位单位选拔、录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。
从学校转出的毕业生档案,成为人事档案,之后不断记载个人学习的工作经历、政治品质、思想认识、专业素养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,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在招聘。政审考察、政审
1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招聘人员档案;
2、取消退休、录用解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
3、解除或终止企事业单位和劳动用人单位档案;
4、未就业高中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档案
5、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私出国(境)人员档案;
6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员工档案
a)各区就业促进中心、街(镇)社区办公接待服务中心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,按照户籍所在地属地化管理原则管理本辖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。
作为本市高中毕业生,毕业后人事档案应该转到哪里?
a)未继续升学的本市户籍高中毕业生,毕业后属于流动人员的,学校可将其人事档案转给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。毕业后就职单位有档案的保管资格时,人事档案从学校转让给单位。
人事档案传输方式如何?本人档案可以自带吗?
a)转运人事档案应通过机器请求交通或派专人送达,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运。因此,毕业生档案必须由学校通过机器派遣交通(包括EMS档案快递)或专家转发,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发。
移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,管理费用高吗?今后需要发行档案证明的话,需要费用吗?
答: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移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》移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,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免费服务。因此,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档案,发放档案相关证明等服务是免费的。
学校交了档案之后,能去哪里查询档案的地方呢?
学校档案将档案转发给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后,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前往区就业促进中心或街(镇)社区办公受理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所在地。